新形势下核电“走出去”需转变纯技术模式

      12 月18 日,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参加中国—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时提出五点建议,其中有关核电的话题再次引起业界的关注。而在当天会见罗马尼亚总理蓬塔、斯洛伐克总理菲佐时,李克强再次强调了希望双方加强在核电、火电等能源项目的合作。“拓展产业合作新空间,构建互联互通新走廊,搭建投融资合作新框架,推动中国—中东欧国家合作迈上新台阶”,在此合作框架下不难预见,中国核电将有望在中东欧国家“落地开花”。

      而从最近一年国家领导人出访时多次谈及核电不难看出,中国对于推动核电“走出去”的决心和力度。事实上,从年初开始,有关核电“走出去”的探讨和行动就未曾停止。然而,业界在希望我国核电作为强势领域“走出去”的同时,也正在寻找“走出去”的机遇。

两大需求

      相关数据显示,截至目前,全球在运行核电机组437 座,在建机组70 座,在运核电机组总装机容量37.6 亿千瓦,核电发电量占全球总发电量的11%。其中,我国核电在建机组27 个,涉及装机容量为3 亿千瓦,我国已投产核电机组数量为21台,总装机容量1.8 亿千瓦,核电发电量占全国总发电量的2.1%,与世界水平的11%相比,仍相距甚远。由此可见,无论国内还是国际,核电都有着相当大的建设需求。

      根据当前国际核电发展的最新形势,中国核电集团动力事业部副主任章庆华认为,目前国际上对于核电的需求有两大类,第一是存量需求,第二是增量需求。

      一方面,英国、俄国、阿根廷、罗马尼亚等有核国家虽然没有新建核电装机,但是对于已存在的核电机组正在做大量延寿工作,希望其寿命能够从40 年延长到60 年,而美国的部分机组要从60 年延寿到80年。“从存量的延寿方面看,对新技术的更新换代、新材料的需求非常大。”另外,他也提出,目前核电站运行60 年后,大量废物的处理和储存由于涉及到环境保护,因此这方面技术也在不断更新。

      另一方面,对于增量需求中,完全新增核电的国家有阿联酋、沙特、伊朗等国家。沙特在提出核电计划的同时,还提出未来要替代50%的石油量,建立全套的核电燃油体系。此外,埃及、约旦、土耳其、尼日利亚及越南等国家也在逐步规划核电的建设。

      章庆华表示,这些新建核电的国家大部分从零起步,对于国内企业“走出去”是绝好的机会。

三种方式

      新形势下面对新的需求,我国核电成功“走出去”是众望所归。章庆华介绍说,目前我国核电“走出去”主要有三种方式。

      “第一种是谁也不依靠,全由自己说了算,已经成功的案例是巴基斯坦的项目———两个机组在运行,两个机组在建设,还有新的订单。”章庆华说道,“第二种是消化、吸收引进技术,形成自己的体系后再‘走出去’,此种方式需要与技术的引进方、出口方制定一些协议,这方面初见成果的是和英国的合作项目。第三种是投资承包方式,基本上是带钱不带技术,主要形式是控股经营对方的核电公司和核电厂。”

      而第三种方式中虽然为对方国家带去了资金、项目管理资源以及部分国内设备,但与前两种“走出去”的方式相比,拉动国内设备“走出去”的力量相对减弱。

      在他看来,目前核电企业“走出去”还是一种纯技术、技术人力及管理的诉求,在资金及经营方面才刚刚起步,“这方面需要和常规的电力系统学习,采用BOO 模式(建设—拥有—经营模式)或BOOT 模式(建设—拥有—经营—转让模式)。今后对于核电市场,特别是新建核电项目中,带有资金和投资经营形式的项目应该有所增加”。

      此外,为了更好的推进核电“走出去”,他提出,要考虑需求国的本地化参与,它至少可包括两类,一类是尽可能有当地本土化合格的供应商,这样不仅可以降低成本,也可以提高所在国对核电的关注;另一类是在建核电要利用当地劳动资源,中国资金也要带动当地资金的投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