摆脱核电消纳困境,正式进入国家能源局今年的工作指导文件。能源局官网3月7日公布的《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》(下称《指导意见》)指出,继续推动解决部分地区核电限发问题,促进核电多发满发。
将解决核电限电写入《指导意见》的大背景是,去年,包括红沿河、宁德、福清、昌江、防城港在内的五个核电厂中有8台机组出现应电网要求降功率运行或停机备用,设备平均利用率低于70%。其中,位于辽宁大连的红沿河核电厂4号机组设备利用率在所有在运机组中最低,仅36.14%。作为对比,设备平均利用率最高的秦山核电厂达到103.62%。
中国核能行业协会今年2月初发布的《全国核电运行情况(2017年1-12月)》显示,2017年1-12月,37台商运核电机组累计发电量为2474.69亿千瓦时,约占全国累计发电量的3.94%;核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7108.05小时,设备平均利用率为81.14%。
《指导意见》还称,积极推进已开工核电项目建设,年内计划建成三门1号、海阳1号、台山1号、田湾3号和阳江5号机组,合计新增核电装机约600万千瓦。积极推进具备条件项目的核准建设,年内计划开工6~8台机组。扎实推进一批厂址条件成熟、公众基础好的沿海核电项目前期论证工作。
继2015年核准8台新建核电机组后,2016年中国未核准新的核电项目,2017年内唯一开工的项目,是中核集团位于福建省霞浦县的示范快堆工程。
此外,《指导意见》提出,在充分论证评估的基础上,开工建设一批沿海地区先进三代压水堆核电项目。进一步完善核电项目开发管理制度,做好核电厂址资源保护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