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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1日发布《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》白皮书。
关于核电,干货如下:
推动能源供给革命,建立多元供应体系。坚持绿色发展导向,大力推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,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,安全有序发展核电,加快提升非化石能源在能源供应中的比重。大力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力度,推动油气增储上产。推进煤电油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,完善能源输送网络和储存设施,健全能源储运和调峰应急体系,不断提升能源供应的质量和安全保障能力。
能源供应保障能力不断增强。基本形成了煤、油、气、电、核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多轮驱动的能源生产体系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快速扩大,水电、风电、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均居世界首位。截至2019年底,在运在建核电装机容量6593万千瓦,居世界第二,在建核电装机容量世界第一。
能源消费结构向清洁低碳加快转变。初步核算,2019年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为57.7%,比2012年降低10.8个百分点;天然气、水电、核电、风电等清洁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为23.4%,比2012年提高8.9个百分点;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15.3%,比2012年提高5.6个百分点,已提前完成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%左右的目标。
能源科技水平快速提升。持续推进能源科技创新,能源技术水平不断提高,技术进步成为推动能源发展动力变革的基本力量。建立完备的水电、核电、风电、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链,成功研发制造全球最大单机容量100万千瓦水电机组,具备最大单机容量达10兆瓦的全系列风电机组制造能力,不断刷新光伏电池转换效率世界纪录。建成若干应用先进三代技术的核电站,新一代核电、小型堆等多项核能利用技术取得明显突破。
安全有序发展核电。中国将核安全作为核电发展的生命线,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,实行安全有序发展核电的方针,加强核电规划、选址、设计、建造、运行和退役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和监督,坚持采用最先进的技术、最严格的标准发展核电。完善多层次核能、核安全法规标准体系,加强核应急预案和法制、体制、机制建设,形成有效应对核事故的国家核应急能力体系。强化核安保与核材料管制,严格履行核安保与核不扩散国际义务,始终保持着良好的核安保记录。迄今为止在运核电机组总体安全状况良好,未发生国际核事件分级2级及以上的事件或事故。
建设多元化多层次能源科技创新平台。布局建设40多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和一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,重点围绕煤炭安全绿色智能开采、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、储能与分布式能源等技术方向开展相关研究,促进能源科技进步。布局建设80余个国家能源研发中心和国家能源重点实验室,围绕煤炭、石油、天然气、火电、核电、可再生能源、能源装备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研究,覆盖当前能源技术创新的重点领域和前沿方向。
开展能源重大领域协同科技创新。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和工程,实现能源领域关键技术跨越式发展。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产业化目标,实施油气科技重大专项,重点突破油气地质新理论与高效勘探开发关键技术,开展页岩油、页岩气、天然气水合物等非常规资源经济高效开发技术攻关。实施核电科技重大专项,围绕三代压水堆和四代高温气冷堆技术,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,持续推进核电自主创新。
筑牢安全生产底线。落实电力安全企业主体责任、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,提升电力系统网络安全监督管理,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和质量监督,电力系统安全风险总体可控,未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。加强油气全产业链安全监管,油气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。持续强化核安全监管体系建设,提高核安全监管能力,核电厂和研究堆总体安全状况良好,在建工程建造质量整体受控。
完善能源法律体系。推进能源领域法律及行政法规制修订工作,加强能源领域法律法规实施监督检查,加快电力、煤炭、石油、天然气、核电、新能源等领域规章规范性文件的“立改废”进程,将改革成果体现在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中。
持续深化能源领域对外开放。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,能源领域外商投资准入限制持续减少。全面取消煤炭、油气、电力(除核电外)、新能源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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